一、3F 藝文大教室使用登記辦法:
3F 藝文大教室於未對外出租之時段,開放文山區非營利組織登記使用,但不得從事營利行為,每時段酌收場地維護費 NT$200 元。
《登記辦法》
(一)檔期開放時間:
1. 申請人請於使用日前一週提出申請。
2. 所有開放時段,每個單位每週限申請一個時段。
(二)申請應備資料:
1. 送件時間:每週二至週日上午十點起至下午六點止
2. 送件地點:(11664) 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56-1號2樓
「表演36房」行政管理中心
3. 送件內容:「表演36房社區空間使用登記表」,如為確認登記人身分,本館有
權向登記單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。
4. 送件方式: A. 掛號郵寄
B. 親送至表演36房
C. 線上預約
(三)審核:
申請書由表演36房審核,審核標準以活動內容是否符合公共性和場地安全為主要
考量。表演36房於收件後一週內通知審核結果。
(四)繳費:
審核通過後,請於活動進行前繳交費用,使用場地時如有增加費用,使用單位需
於使用結束後當日繳清。
(五)場地租借時段及費率:
場地之使用時間分為上午(09:00-12:30)、下午(13:30-17:00)、晚上(18:00-
21:30)三個時段,各申請單位請依所需時段在提出申請時填寫清楚,按時使
用。如有臨時性時段延伸需求,在無人預訂情況下,得延用一個時段,但須繳交
下個時段的清潔費暨填寫社區空間使用登記表。
(六)使用取消及變更:
1. 申請使用單位辦妥申請手續後,如有變更檔期或是因故取消,請於活動前五天
向館方提出,由館方另外安排時段,以免影響其他團體使用該時段權益。若無
故取消該場地,該團體於三個月內不得再申請使用。申請使用該場地,為了維
護該團體名聲和本館場地公共性,請勿轉讓為他人使用。
2. 有關活動異動、取消等公告事宜,礙於館方人力,請申請單位自行負責。
(七)損害及賠償:
1. 使用單位於該場地進行布置時,如有任何外加器材及設備,請事先於申請表中
提出項。使用場地應愛惜公物並嚴守申請使用時間。請勿以任何難以復原之方
式進行佈置。
2. 使用結束時,請維護清潔,歸還租用場地及設備,並依照工作人員指示恢復原
狀。使用單位如造成任何損壞或短少,申請單位或負責人應按市價負責賠償或
復原。
(八)注意事項:
1. 未經許可,請勿於場地內、外,擅自安裝任何電器與外加電力。
2. 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,且全面禁煙、禁止用餐或飲料,零食及口香糖。
3. 使用單位(人)需嚴守使用時間,並於每日結束工作後,自行完成使用區域之
清潔,場地恢復完成,於會同表演36房人員確認。
4. 使用單位(人)置於場地內之服裝、燈光、道具及其他有價物,為了避免遺失
毀損,請小心保管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5. 使用單位(人)請確實遵守上述事項,並遵守相關勸導。情節嚴重者,為了維
護公眾使用該場地之權益,本館保有立即取消該單位之場地使用之權利,清潔
費用不予退回,並停止該單位一年內登記使用該場地之權利。
二、2F 圓屋場地開放須知:
2F 圓屋,免費開放給社區民眾自由進出,並可提案免費舉辦活動,活動內容須為社區民眾可參與者。若遇活動舉辦,張貼敬告啟示。
《提案活動申請辦法》
(一)活動申請場地借用時間:
活動單位最遲請於活動前一個月提出申請,確認場地可使用時段。
(二)應備資料:
1. 送件時間:每週二至週日上午十點起至下午六點止
2. 送件地點:(11664) 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156-1號2樓
「表演36房」行政管理中心
3. 送件內容:「表演36房社區空間使用登記表」、活動企劃案,如為確認登記人
身分,本館有權向登記單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
4. 送件方式: A. 掛號郵寄
B. 親送至表演36房
C. E-mail 至表演36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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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提案審議:
活動提案由表演36房於收件後一週內回覆,審議標準以活動內容是否能促進社區
藝文氣息、社區公共參與為主要考量。